关于建立青山湖街道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及巡查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青山湖街道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及巡查制度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街道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增强预防事故的主动性和可控性,全面掌握城镇及村危险房屋信息,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特成立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制定巡查制度:

    一、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青山湖街道危旧房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寅

    副组长:陈校法 郑卫龙 陈熊滨 张星星 赵坚伟

    何跃明 陈新汉 章亚良 周 勇 钱雪强

    黄 真 朱小林 徐永力 周 庆

    成 员:19个行政村书记、主任及各驻村网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科,陈新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规划建设科全体成员。

    二、日常巡查范围及时间

    1.街道集镇范围内及各行政村辖区内的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重点排查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建筑,以及市场、商场、商店、室内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房屋建筑。

    2.日常巡查每月每项不得少于一次。

    三、日常巡查检查内容

    1.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房屋的梁、板、柱、墙体等主体结构是否有明显开裂、变形和损伤现象,地基是否有不均匀沉降等问题。

    2.房屋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房屋基本情况(结构类型、建成时间、层数等),有无擅自加层、拆改、加大房屋荷载,房屋设计使用用途是否发生改变,防雷装置、电梯设施设备是否损坏或者擅自拆改,玻璃幕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3.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是否占用或堵塞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损坏或擅自拆除、停用等问题。

    4.是否存在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是否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是否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鉴定,室外广告牌架是否安全牢固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具体工作管理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村、本单位的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以确保危旧房屋日常巡查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确定巡查范围,突出重点巡查对象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应将历年来未解除危险的危旧房屋和去年底今年初全街道危旧房屋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均列入日常巡查范围,并应合理区分危旧房屋的危险等级和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重点巡查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

    3.明确巡查内容,规定具体巡查办法

    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日常巡查的主要内容是房屋结构安全性能的实地查勘监控,具体以不发生房屋使用安全事故为原则要求。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日常巡查应每月进行一次,在雨季、台风等季节应采取二十四小时值班巡查措施,并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重点巡查,同时及时督促房屋所有人、房屋使用人提请当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4.建立巡查台帐,做好解危相关工作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应就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日常巡查工作建立专门的台帐制度,具体巡查人员对每一次日常安全巡查应做好详细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以便做好后续的相关解危工作。对巡查中发现有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具体巡查人员应立刻报告相关领导,并提出具体措施建议,相关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的住户即行迁出并妥善安置。

    临安市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

    2015年12月14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沈晔   添加日期: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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